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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@ 20:44

今天的《联合早报》刊载了一则新闻,两个好朋友(分别15岁女生和22岁男生)因为各自在生活中遭遇挫折,一个犯了法,害怕被关进收容所,另一个与14岁女友发生性关系,担心被父母知道,两人不愿面对问题,却选择逃避,结果踏上不归路,双双坠楼身亡。

读了这则新闻,我不禁感到心寒。曾几何时,死亡成了解决问题的方法?

常言道:“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?”既然知道自己犯了错就会受到惩罚,那为什么还要做出不该做的事呢?尤其是那个男生,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了。但另一方面,人们通常都是因为一瞬间的冲动而作出不该做的事情,我想他们俩也是这样吧。

如果他们的罪刑成立,女生将会被关心少女收容所 (girls’ home),而男生因为已经满18岁,相信会被判坐牢。俗语说: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。我想他们俩已经知道自己犯下了错误。如果他们愿意接受惩罚,并且努力改过,他们以后还是后路可走的。况且,父母毕竟还是爱孩子的,我相信他们的家人最终还是会原谅他们过错。因此他们根本不需要以死来惩罚自己。

希望大家,尤其是现在的青少年能够勇敢一点,理智一点。世上还有很多面对着更加严重的生活问题的人们,而他们也都选择勇敢地面对人生。毕竟,天无绝人之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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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是觉得一星期五节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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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星期让你们写的周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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